長春最低工資標準多少錢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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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huán)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本文小編為你解答關于長春最低工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9年長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按三個檔次來劃分:首先,長春、吉林市區(qū)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3.5元/小時;其次,四平、遼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2.5元/小時;還有,白城市區(qū)、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最低工資標準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1.5元/小時。

關于發(fā)布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吉政函〔2017〕97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qū)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經(jīng)研究,決定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現(xiàn)公布如下:長春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7元/小時;吉林、松原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6元/小時;四平、遼源、通化、白山市區(qū)和延吉市、琿春市、前郭縣、撫松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5元/小時;白城市區(qū)、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和其他縣(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14元/小時。此最低工資標準執(zhí)行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個調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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