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限售細則出爐,4月11日零時前已網簽的住宅不受限制。據(jù)說,這給不少購房者吃了定心丸。
關于進一步明確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鎮(zhèn)街(園區(qū))房管所(局),有關單位:
根據(jù)《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東府辦[2017]4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現(xiàn)對《通知》第二條“交易轉讓”和第三條“執(zhí)行時點”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已完成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論是在上述時間點之前或之后辦出《不動產權證》,均不受“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條款的限制。
二、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后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進行網上簽約交易。
三、關于“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xiàn)行限購政策”條款,明確如下:
1、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通過贈與方式轉讓(須取得《房地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住房的,不受此條款限制。
2、2017年4月11日零時后,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贈與方從而獲得購買住房資格的,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接受贈與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進行網上簽約交易。
四、因辦理不動產的變更、更正、補證、換證等業(yè)務導致出證時間發(fā)生變化的,應以同一不動產權利人第一次取得《不動產權證》的登記日期為準。
五、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未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須提供定金或首付款電子進賬單原件,對以現(xiàn)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認可),其購房資格按東府辦[2016]86號文認定。
東莞市房產管理局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017年4月17日
關于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鎮(zhèn)街(園區(qū))房管所:
為貫徹落實《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東府辦[2017]46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對《通知》第二條“交易轉讓”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網簽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本條款是指2017年4月11日零時后進行網簽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必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二手住房交易的賣方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的時間無論是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之前或之后,交易均不受影響,但買方再進行轉讓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二、在2017年4月11日零時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新建商品住房)或《房地產買賣合同》(二手住房)網簽的,交易轉讓不受“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制,但再次交易轉讓時須符合“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的規(guī)定。
三、“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xiàn)行限購政策。”本條款是指通過贈與方式轉讓新建商品住房從而獲得購房資格的,須滿2年后方可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xiàn)行限購政策;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二手住房的,不受此條款限制,但接受贈與方進行交易轉讓的,須符合“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的規(guī)定。
東莞市房產管理局
2017年4月11日
上個星期一深夜東莞升級了樓市限購政策。深夜發(fā)布!東莞住房限購政策加碼,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才能交易,11日零時起生效。
這讓不少樓市投機者措手不及。不過為了應對“限購”,最近有些購房者想出了假離婚、假社保各式各樣的歪招來規(guī)避樓市調控。
法律專家表示,這將引起房屋買賣糾紛甚至違法。無論是對于買房人還是賣房人都非常不利。下面我們就詳細看看。
“假離婚”應對限購令
假離婚在各種歪招中可謂是名聲在外。對此律師提醒,如果出現(xiàn)異常的離婚潮,不排除政策可能進一步加碼,打擊所謂的“先離婚,再復婚”的“假離婚”行為。只要在民政局辦了離婚的,在法律上都是真離婚,不存在所謂的假離婚。買房有風險,離婚請謹慎。
辦理假納稅和社保證明
由于一些人沒有連續(xù)1年的納稅或者社保證明,就設法辦理假的證明或假的身份證。但是,提供虛假證明將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律師提醒,辦理假離婚證、假納稅和社保證明涉嫌犯“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使用上述假證件、公文辦理貸款的,涉嫌詐騙,一旦被發(fā)現(xiàn),貸款合同可能被撤銷,需提前還款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曲線購房簽合同1年后過戶
在購房過程中,部分中介人員建議購房者可以先簽購房合同書,在日后有購房資格之后再過戶。這種“曲線買房”的辦法真的可行嗎?律師提醒,不動產物權的設立以登記為生效條件,未經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謂的曲線購房,讓購房人的不動產物權長期處于懸空狀態(tài),房地產市場并非長期處于一成不變的狀態(tài),房價的漲跌可能讓交易徒生變故,曲線購房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