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領導包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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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領導包案制度一、對重大、復雜、疑難的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實行個案領導包案制度。

二、包案領導要按照“包調(diào)查、包處理、包息訴罷訪”的要求,實行“一個重要問題、一名領導包抓、一幫人員配合、一套方案解決、限期辦結到位”工作制度。

三、包案領導要按照時限要求及時協(xié)調(diào)相關職能部門,帶頭深入一線,調(diào)查了解事實真相,研究處理意見,客觀公正予以處理。

四、處理意見確定后,包案領導負責以書面形式答復上訪人,并負責信訪當事人對處理意見的滿意度評價。如雙方均不滿意,要進一步加大調(diào)處力度,直到信訪當事雙方息訴罷訪為止。

限時辦結制度

一、按照“誰主(分)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受理群眾信訪,及時辦理,限時辦結,努力把問題解決在村、在單位、在事發(fā)地。

二、來信、來訪事項的辦理按照信訪條例相關規(guī)定,簡單信訪件在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一般信訪件在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重要、復雜信訪件應在個工作日辦結,重大、疑難信訪件在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

三、對一時無法辦理的,要向信訪當事人說明理由,創(chuàng)造條件辦理;無法辦理的,對信訪當事人要做好法規(guī)宣傳、思想教育和穩(wěn)控工作;對無理纏訪的,要以紀依法予以處理。

四、對能創(chuàng)造條件辦理而無故拖延、敷衍塞責、不按時辦理的,將依照問責制的相關條款,嚴格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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