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工傷賠償標準,江門市工傷賠償工資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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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標準

1、康復醫(yī)療: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3、傷殘待遇:

1-4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二十七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二十五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二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二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6傷殘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十八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十六個月的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10傷殘待遇: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十三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十一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九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七個月的本人工資

4、工亡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六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親屬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當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江門工傷保險待遇政策

辦理條件

工傷醫(yī)療待遇:經(jīng)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的工傷事故;

工傷傷殘待遇:經(jīng)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的工傷事故和勞動能力鑒定書;

工傷死亡待遇:經(jīng)人社行政部門認定的工傷事故。

辦理材料

江門醫(yī)療待遇報銷材料:【詳情

江門傷殘待遇報銷材料:【詳情

江門工亡待遇報銷材料:【詳情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紙質(zhì)申請材料到業(yè)務單位窗口

2、業(yè)務單位窗口受理

3、審批部門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或符合要求

4、通過審核后,給予批準,辦結(jié)

辦理地址及時限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不收費

江門市市直人社局

通訊地址:江門市堤東路93號一樓大廳工傷認定窗口

聯(lián)系電話:0750-3353402

江門蓬江人社局

通訊地址:江門市豐裕路5號

聯(lián)系電話:0750-341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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