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手抄報內容,法制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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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制指法律和制度。2、是指動態(tài)意義上的法制,即指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和對法律實施的監(jiān)督,也包括法律宣傳教育在內。

3、是指“依法辦事”的原則。

詳細解釋編輯本段1. 法令制度:

《管子?法禁》:“法制不議,則民不相私! 漢 賈誼《新書?制不定》:“仁義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權勢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 清 何?《樵香小記?鈞金束矢》:“夫圣王之世,法制修明,豪強縱暴,有舉其官者矣,安用訟哉?”

2. 統(tǒng)治階級通過國家政權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和根據(jù)這些法律制度建立的社會秩序。法制在不同性質的國家,有不同的表現(xiàn)形式和具體內容。

嚴復《原強》:“自其官工兵商法制之明備而觀之,則人知其職,不督而辦,事至纖悉,莫不備舉。” 巴金《作家要有勇氣,文藝要有法治》:“這就說明發(fā)揚民主要講兩方面,一方面要講勇氣,一方面還要有健全的法制來保障!

3. 猶方案,格式:

宋 范仲淹《奏陜西河北攻守等策》:“須差近臣,往彼密為經(jīng)略,方可預定法制,臨時不至差失! 清 李漁《閑情偶寄?詞曲下?格局》:“舊曲韻雜,出入無常者,因其法制未備,原無成格可守,不足怪也!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統(tǒng)治階級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國家事務,并且嚴格依法辦事的原則,也是統(tǒng)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國家權力建立的用以維護本階級專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國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國家其內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國家,君主之言即為法;在資本主義國家,雖然排除了奴隸制、封建制國家法制的專制性質,但資產(chǎn)階級受階級本性的局限,當有的法律規(guī)定不符合本階級的利益時,就加以破壞,因此,不可能有真正的法制。只有徹底消滅剝削制度,實現(xiàn)人民民主的,才能真正實現(xiàn)法制。法治與法制既有聯(lián)系也有區(qū)別。聯(lián)系在于:實行法治需要有完備的法律制度。區(qū)別在于:法制相對于政治制度、經(jīng)濟制度,法治則相對于人治;法制內涵是指法律及相關制度,法治內涵則相對于人治的治國理論、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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