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大家了解更多的住房公積金知識,小編準備了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017年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2015年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
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仍可以按照自愿原則參加補充住房公積金制度。職工本人和單位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上海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shù)由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5年月平均工資。2017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fā)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2017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后發(fā)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fā)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
上海住房公積金補繳材料及流程
【受理機構】: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wǎng)點
【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咨詢電話】:021-12329
住房公積金補繳條件說明
1、原單位需為已經離開單位的個人補繳住房公積金且該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在原單位的。(特殊補繳)。
2、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超過12個月的。
3、正常繳存單位為職工補繳住房公積金不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的。
申請住房公積金補繳材料
特殊補繳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補繳住房公積金情況說明》、轉賬支票、個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及《上海市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shù)證明。
超過12個月補繳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轉賬支票、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經勞動主管部門和法院確認勞動關系證明及《上海市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核定表》等工資基數(shù)證明。
12個月內補繳所需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匯繳書》、《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轉賬支票。
公積金補繳流程:
1、單位經辦人攜帶規(guī)定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銀行業(yè)務網(wǎng)點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審核之后,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當場收取資料,辦理補繳手續(xù);
3、單位補繳成功后,銀行當場返還單位經辦人員的材料,補繳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