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月繳存上限增加至4654元,職工和單位各自的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
繳存上限增加484元
據(jù)介紹,每個住房公積金年度是指當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因此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會執(zhí)行新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
近日,市人保局、市統(tǒng)計局公布了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6463×300%×12%×2=月繳存額上限”這一公式計算,住房公積金北京地區(qū)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為4654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2327元。
公積金中心表示,原則上不允許突破月繳存額上限繳存住房公積金。
此前一個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上限為4170元,此次調(diào)整后,繳存上限增加了484元。
公積金繳存比例仍12%
同時,此次北京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年度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12%。近幾年公積金繳存比例一直維持在12%。
舉個例子,某職工的工資每月5000元,那么自己每月繳存公積金600元,單位繳存也是600元,合計1個月繳存1200元。
此次北京還公布了公積金的繳存下限。在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市人保局公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內(nèi)退等類似情況職工,月繳存基數(shù)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費。
市人保局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720元,以1720元乘以12%的比例,就得出每月最低繳存的公積金是職工和單位各206.4元,合計412.8元。而北京市基本生活費為1204元。以此計算,下崗、內(nèi)退等職工每月最少繳存公積金共計288.96元。
此外,如果單位虧損困難并征得職工同意,可以申請降低公積金繳存比例的下限,原則上不低于8%。但這種申請的審批非常嚴格,需要企業(yè)提供相應的財務證明、職工同意減低繳存比例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