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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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學院概況

1. 學校全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

2. 招生代碼:0059

3. 學校地址:浙江省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

4. 郵政編碼:322100

5. 學院網址:http://www.guangshaxy.com

6. 辦學類型:民辦

7. 辦學層次:普通高職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二條 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設三位一體招生領導小組(人員名單見附1),全面負責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制定三位一體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三位一體招生辦公室(人員名單見附1),具體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專業(yè)及收費標準

第三條 招生計劃、專業(yè)及收費標準

序號

專業(yè)名稱

學制(年)

計劃數(shù)

學 費

(元/人·年)

文科

理科

藝術文

01

建筑工程技術

3

10

20

12000

02

工程造價

3

14

16

12000

03

裝潢藝術設計

3

20

12000

序號

專業(yè)名稱

學制(年)

計劃數(shù)

收 費

(元/人·年)

文科

理科

藝術文

04

電氣自動化技術

3

5

15

11000

05

國際經濟與貿易

3

15

5

11000

合計

44

56

20

(注:具體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正式公布為準)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四條 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裝潢藝術與設計專業(yè)須符合藝術類報考條件),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可以報考: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

4. 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無浙江省普高高中會考成績,但高考報名科類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無法報考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第五章 報 名

第五條 報名方式

1. 網上注冊及信息錄入

采取網上報名的辦法。有意愿報考的學生可于3月10日—3月26日期間,登錄我院招生網(www.guangshaxy.com,點擊“招生信息”欄目;或直接登錄http://zsw.gsxy.org/),根據網站“三位一體招生報名”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報名表》為封面裝訂,按以下方式遞交材料:
  以學校為單位統(tǒng)一遞交或個人遞交,務必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于3月26日前(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寄至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事務中心),郵編322100,電話0579-86668888),并請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1)報名表:加蓋所在中學公章的《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報名表》(附2)復印件(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交原件審核)。

2)承諾書:登錄我院招生網站下載《誠信考試承諾書》(附3),并由考生本人簽名(原件)。

3)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或戶口本)復印件一份(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交原件審核)。

4)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證復印件一份(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交原件審核)。

5)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證明復印件一份(現(xiàn)場資格確認時須提交原件審核)。

6)高考體檢表復印件一份(入學報到時須提供原件)。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藍底)。

8) 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報名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所有報名信息以書面提交的材料為準。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2. 資格審查

我院將成立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名單。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tǒng)中顯示“初審通過”。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素質測試。

3. 現(xiàn)場信息確認

4月3日8:30—16:30,初審通過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身份證等進行現(xiàn)場確認,不經過現(xiàn)場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確認地點:東陽市廣福東街1號,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學生事務中心。

4. 報名考試費

報名考試費為110元/人。在現(xiàn)場確認時現(xiàn)金繳費。

第六章 考 試

第六條 考試與評分、考試形式及測試方式

綜合素質測試以面試形式進行。

1.面試時間:4月4日(周日上午)8:00-13:00。

2.測試科目及分值:知識程度和學習能力、人文與心理素質、氣質興趣與形象、語言表達能力、專業(yè)相關能力、素質特長,總分100分。
3.測試項目和考核方式:根據各專業(yè)的職業(yè)能力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試內容,考生根據報考專業(yè)選擇相對應的測試項目。
4.測試考官:由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專業(yè)成立考評組,每個考評組由七位考評人員(設組長一名)組成。為保證綜合素質測試的公平性,原則上各專業(yè)設一個考核組,若考生所報考專業(yè)人數(shù)較多,根據需要可以設多個考核組。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時間、順序、組別等通過抽簽決定。

評委按照各專業(yè)測試辦法(見附4)給考生現(xiàn)場打分,七位評委的給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其余五位評委的平均分為考生最終得分(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測試過程由學院三位一體招生辦公室紀檢組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七條 入圍辦法

1.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guī)定,以及實際報考情況,由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5確定入圍名單。根據入圍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yè)計劃劃定入圍分數(shù)線,入圍分按“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計算形成。凡入圍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到舉報,必將及時核查并作出處理意見。
2.入圍名單公示后如無疑義,學院確定正式入圍名單,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向考生發(fā)放入圍通知書。
3.獲得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圍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高考三類科目組的考試,其學業(yè)水平測試(會考)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按一定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4.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計劃數(shù)的110%,則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

第八條 每個考生只可填報一個專業(yè)志愿,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明確填寫專業(yè)志愿。
第九條 來院線路

1. 自駕車:甬金高速東陽出口下,沿迎賓大道直行,第二個紅綠燈轉入廣福東街,直行過第二個紅綠燈約200米右轉即到。

2. 東陽汽車東站、汽車西站、汽車南站、汽車北站均有直達(或經過)廣廈學院的公交車。

第七章 錄 取

第十條 錄取規(guī)則

1.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guī)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zhí)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guī)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梢圆挥桎浫 睏l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zhí)行。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4.文化考試或綜合素質測試缺考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5.各專業(yè)考生的錄取總分按照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綜合成績按總分=學業(yè)水平分數(shù)(折合成滿分100分,占總分的20%)+綜合素質測試分(折合成滿分100分,占總分的30%)+高考考試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占總分的50%)計算形成。

考生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成績總分折算滿分為100分,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式:高中會考共11門,每門10分,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8分,P等不計分。11門等級分之和除以110再乘以100;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高考考試成績總分折算成滿分為100分,普通文理科考生高考成績指的是考生科目三總分,藝術類考生高考分數(shù)為考生專科批次綜合分。
如考生不能提供有效的高中階段學業(yè)水平測試(11門會考科目)成績,該項成績最終計零分。

6. 若錄取最低分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高中階段具備與報考專業(yè)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再出現(xiàn)相同的,綜合素質測試平均分高的(以小數(shù)點后對應位次數(shù)字為準)優(yōu)先錄取。

第十一條 入圍普通文理科考生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裝潢藝術與設計專業(yè)安排在藝術類第三批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根據入圍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若某個專業(yè)或專業(yè)招收對象不足,不足部分計劃則轉入普高統(tǒng)招計劃,在相應的批次錄取。

第十二條 對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對已經錄取學生的體檢審查在學生入學報到時進行。經審查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 日程安排
第十四條 工作進程安排

1. 1月底前完成有關方案報批工作。

2. 2月1日—3月26日,做好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的宣傳工作。

3. 3月10日—3月26日,有意愿報考的學生登錄我院招生信息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并繳納報名考試費。同時將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郵寄至學院三位一體招生辦公室,郵寄材料及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6日(以郵戳時間為準)。

4. 3月31日前,做好學院三位一體招生綜合素質測試細則制定等工作。

5. 4月1日—4月3日,考生登錄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網查看資格審查情況。

6. 4月3日8:30—16:30時,考生本人隨帶各項材料到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報名資格現(xiàn)場確認,現(xiàn)場領取準考證。

7. 4月4日,考生在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進行綜合素質測試(面試)。

8. 4月16日—17日,公布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院招生信息網)。

9. 4月30日,公示擬入圍名單(學院招生信息網和浙江省教育院網),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0. 5月11日,錄取名單報省考試院備案。

11. 5月15日,發(fā)放入圍通知書。

12. 8月15日前,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九章 招生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chuàng)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huán)境,確保三位一體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六條 三位一體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十七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三位一體招生資格的,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消其三位一體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

第十八條 其它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招生咨詢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部門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1. 點擊學院招生網站查詢(http://www.guangshaxy.com)。

2. 咨詢電話:0579—86668888。

3. 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浙江廣廈學院。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條 學歷證書頒發(fā)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yè),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yè)證書。

第二十一條 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普通高職三位一體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yè)技術學院三位一體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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