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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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薪資

1.本公司依照兼顧企業(yè)的維持與發(fā)展和工作人員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憑責任定待遇,給予職員合理的報酬和待遇。

2.職員的基本待遇有固定工資、職務補貼和銷售提成加獎金,合理的職務晉升,工資晉級等。

3.月薪工資在次月___________日前現金發(fā)放或存入職員在內部銀行的帳戶。新進人員從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人員自離職之日停薪,按日計算。

二、休假

(一)法定假日

1.按國家規(guī)定,職員除星期日休息外,還享有以下有薪假日

元旦:1天(元月一日)

春節(jié):3天(農歷初一、二、三)

清明:1天(四月五日)

勞動節(jié):1天(五月一日)

端午1天(六月八日)

中秋:1天(九月十四日)

國慶節(jié):3天(十月一日)

由于業(yè)務需要,公司可臨時安排職員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2.一般職員連續(xù)工齡滿二年時間后,每年可獲得探親假一次,假期為6天,工齡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長2天,最長15天。職員探親假期間,原待遇不變。

3.探親可以報銷火車硬座票及長途汽車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負責。未婚職員探親只能探父母,已婚職員探親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4.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職員不能享受探親的路費報銷,可以享受假期。連續(xù)工齡每滿四年可報銷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費,不另給探親假。

5.春節(jié)休假或探親的職員,不得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節(jié)假,在公司工作的職工按國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規(guī)定發(fā)給加班工資或值班補貼,如安排補休,則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和值班補貼。

6.對于放棄休假或探親假的職員,公司給予其應休假當月全部收入的獎勵。

三、請假

職員請假和休假可分為八種,其分類、審批及薪資規(guī)定參照行政管理部規(guī)定。

四、加班

(一)加班費的計算

1.一般職員加班工作時間記為職員的有效工作時間,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______%計算。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時間按實際加班工作時間的兩倍計算,加班工資按原基本工資標準的______%計算。

2.責任人員平時加班工作時間,經部門經理認有效工作時間,不計發(fā)加班工資,在考核月度獎金中加以考慮。

3.職員如在加班時間內擅離職守者,除不計有效工作時間外,就其加班時間按曠工論處。

五、出差

1.公司要根據需要安排職員出差,受派遣的職員,無特殊理由應服從安排。

2.職員出差在外,應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遵紀守法,按公司規(guī)定的標準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費用。

3.公司對出差的職員按規(guī)定標準給報銷費用和交通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具體標準見公司的意見辦理。

4.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應及時向主管敘職,并按規(guī)定報銷或核銷相關費用。

六、培訓

1.為提高公同工的業(yè)務、知識技能及發(fā)揮其潛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資源能適應本公司日益迅速發(fā)展的需要,公司將舉行各種教育培訓活動,被指定職員,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zhí)行。

2.新職員進入公司后,須接受公司概況與發(fā)展的培訓以及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崗前專業(yè)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于20小時,合格者方可上崗。新職員培訓由公司根據人員錄用的情況安排,在新職員進入公司的前三個月內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繼續(xù)留用。

3.職員調職前,必須接受將要調往崗位的崗前專業(yè)性培訓,直到能滿足該崗位的上崗要求。特殊情況經將調往部門的主管同意,可在適當的時間另行安排培訓。

4.對于培訓中成績優(yōu)秀者,除通報表彰外,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未能達到者,可適當延長其培訓期。

5.公司所有職員的培訓情況均應登記在相應的《職員培訓登記卡》上,《職員培訓登記卡》由人事部保存在職員檔案內。

6.公司對職員在業(yè)余時間(不影響本職工作和任務的完成)內,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訓予以鼓勵,并視不同情況可給予全額報銷學雜費、部分報銷學雜費、承認其教育和培訓后的學歷等支持。

七、保密

1.職員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2.職員不得泄露業(yè)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fā)表。

3.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

4.非經發(fā)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職員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5.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職員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6.發(fā)現其他職員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八、考核

1.試用考核:職員試用期間(三個月)由試用部門主管負責考核,期滿考核合格者,填具“試用人員考核表”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裁批準后正式錄用。

2.平時考核:由各部門依照通用的考核標準和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進行,通用的考核標準和考核表由人事部與經理室共同擬制及修訂,具體的工作指標考核標準由部門經理負責擬制及修訂。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每6個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員可由主管和副總經理決定其考核的密度。

3.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結果由各部門保存,作為確定薪酬、培養(yǎng)晉升的重要依據。部門經理及其以上人員的考核結果由總經理室保存,作為確定部門業(yè)績、對公司的評價、薪酬及獎勵、調職的依據。

4.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有營私舞弊或貽誤行為。

九、福利

1.試用人員試用期間不享受意外醫(yī)療保險,其自理。

2.公司為一般職員辦理意外醫(yī)療保險,其費用由公司支付。

3.公司可為職員臨時安排住房(外地戶口或市內交通不便者),職員按成本支付租金。

4.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的規(guī)定,發(fā)給職員年終獎金,年終獎金的評定方法及額度由公司根據經營情況確定。

十、資遣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對職員予以資遣:

2.停業(yè)或轉讓時。

3.業(yè)務緊縮時。

4.不可抗拒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5.業(yè)務性質變更,有減少職員的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安置時。

6.職員對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且無法在公司內部調整時。

7.職員資遣的先后順序

1)歷年平均考績較低者。

2)工作效率較低者。

3)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8.職員資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隨時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4)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9.職員自行辭職或受處罰被除名聲,不按資遣處理。

10.職員資遣,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給資遣費:

11.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內(含三個月)者,按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計發(fā)工資。

12.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二年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的工資。

13.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二年以上未滿五年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2倍的工資。

14.在公司連續(xù)工作五年以上者,發(fā)給其資遣當月3倍的工資。

15.若因公司虧損、破產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導致不能正常經營,資遣費的發(fā)給標準依臨時董事會研究制定的決定執(zhí)行。

十一、辭職

1.職員因故不能繼續(xù)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xù)。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2.一般職員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

3.辭職的手續(xù)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guī)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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