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溫補貼標準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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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炎熱的時候公司需要給在高溫工作下的員工高溫補貼,高溫費是一種針對高溫天氣下工作的勞動者的補償。那么2017重慶高溫補貼標準是怎樣的?下面去看看吧!

全國27地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及時間

地區(qū)發(fā)放金額(元/月)時間
北京180(室外)6-8月
120(室內)
浙江225(高溫作業(yè))6-9月
180(非高溫作業(yè))
145(一般工作)
山西2406-8月
上海2006-9月
江蘇2006-9月
遼寧2007-9月
福建2005-9月
內蒙古180
廣東1506-10月
湖南不低于1507-9月
廣西100-2006-10月
江西240(室外)6-9月
160(室內)
山東200(室外)6-9月
140(非高溫)
甘肅12元/天(高溫作業(yè))6-9月
8元/天(其他工作)
天津全市職工日均工資12%6-9月
湖北12元/天6-9月
河南10元/天
陜西10元/天6-9月
海南10元/天4-10月
云南10元/天
吉林10元以上/天
四川8-12元/天
新疆10-20元/天
寧夏12元/天(高溫作業(yè))6-9月
8元/天(其他工作)
重慶不低于5、10、15元/天5-10月
貴州8元/天或168元/月6-9月
安徽不低于10元/天

違規(guī)單位最高可追刑責

目前在全國范圍內普遍使用的高溫勞動保護條例,僅有2012年6月29日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衛(wèi)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 會根據(jù)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而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辦法》對用人單位的適用范圍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還對高溫津貼的發(fā)放明確了要 求,同時還就高溫津貼發(fā)放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任明確界定。

《辦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職業(yè)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 法規(guī),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依據(jù)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yè);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用人單位及其 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行政法規(guī)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guī)定,侵害勞動 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jiān)察機構舉 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另外,勞動者還可以打1233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依法維護勞動報酬權益。

人社部發(fā)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門將加大高溫津貼等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力度,讓企業(yè)知道或者更詳細、更清晰地知曉勞動保護的相關規(guī)定,同時也讓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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