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fā)證)流程執(zhí)行。
一、嘉興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含臨時居民身份證件);
2、居民戶口簿;
3、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張;
4、《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原件(男女雙方各填寫一份)。
二、嘉興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申請,當事人雙方攜帶資料親自到場申請。
2、初審,審核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證件是否齊全。
3、受理,當事人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表、聲明書并簽名。
4、審查,審查證件的真實性,詢問并核實當事人聲明書是否真實自愿。
5、登記,審查合格的頒發(fā)結婚證。
三、嘉興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