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強在按手印。
“黑老大”被判20年,重罰1100萬
江蘇常州昨對以傅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1名成員一審判決
昨日上午,“傅強涉黑案”在江蘇常州市武進法院一審宣判,21名涉黑組織成員一同站上被告席。犯罪集團首要分子傅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破壞生產罪等10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被處以罰金1100萬元。該組織二把手、傅強的弟弟傅丹被判刑十五年,并處罰金500萬。此前12月16日,與此案有關聯(lián)的另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在常州市中級法院宣判,該組織的老大、曾是傅強組織“骨干”的丁國柱因犯故意殺人罪判死緩。
庭審直擊
76頁判決書讀了兩個多小時
昨日的庭審安排在上午10點。從9點多開始,旁聽人員就開始陸續(xù)入場。10點,武進法院大法庭200多個位置座無虛席。在近30名法警的押解下21名被告人排隊依次進入法庭。傅強走在最前面,他身穿軍大衣、腳穿一雙棉鞋、套著一個橙色囚服。在法庭正對面,右邊是公訴方,左邊是十幾位辯護律師。10點半,法官開始宣讀判決書。這份長達76頁的判決書主審法官整整宣讀了兩個多小時。期間,由于宣讀時間過長,押解涉案人員的警察還換了一次崗。一直到中午的12點30分,才宣讀到判決結果。
今年40歲的傅強在常武東片地區(qū)是一個“響當當”的黑老大,他小學畢業(yè)后就沒有再上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他就混跡于常州的地下賭場。到了1999年,他為非法斂財伙同他人開設地下賭場,并因此犯賭博罪分別于2000年10月和2003年7月二次被判刑。傅強刑滿釋放后,早期以丁國柱等人為骨干,后又逐步發(fā)展了被告人傅丹、尹某等骨干成員,通過賭博、詐騙、在賭場中放高利貸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斂財,后利用影響逐步涉獵拆遷、建筑和土方工程市場。
為達到壟斷、霸占常武東片地區(qū)的建筑、土方工程和地下賭博市場的目的,傅強對骨干成員進行了分工,逐漸形成一個以被告人傅強,以丁國柱、孟某、傅丹等人為骨干,以陳某、苗某等五人為積極參與者,十幾人為參與者的組織較為嚴密、人數(shù)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在被告人傅強的領導下,通過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強攬建筑和土方工程。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在常武東片地區(qū)造成重大影響,嚴重擾亂了當?shù)氐纳鐣伟补芾碇刃蚝腿嗣袢罕姷纳钪刃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