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不同,雙方是一種不平等的法律關系,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有管理的權利。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私營企業(yè)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勞動合同一般應包括哪些內容?
根據(jù)《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內容:
(1)勞動合同期限。
指勞動合同效力所及的時間長度,即勞動合同的有效期限。
(2)工作內容。
指勞動法律關系所指向的對象,即勞動者具體所從事勞動的種類和內容。
(3)勞動條件。
指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從事某項勞動提供的必要條件,包括勞動保護條件和其他勞動條件。前者指用人單位為了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種措施,后者主要指用人單位為使勞動者順利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勞動者提供的必要的物質和技術條件。
(4)勞動報酬。
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后,因提供了勞動而取得的報酬。
(5)勞動紀律。
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遵守的勞動規(guī)則和秩序。如果勞動者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可以根據(jù)其違反紀律的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處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必須約定有關勞動紀律的條款,也可原則約定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不得與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相悖,否則為無效規(guī)定,不具有拘束勞動者的效力。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律關系終結和撤銷的條件,分為法定終止的條件和約定終止的條件。法定終止的條件是指法律直接規(guī)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約定終止的條件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勞動合司終止的情形。一旦合同終止情形出現(xiàn),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約定終止條件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是指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的責任。
除了以上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約定其他內容。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會受到一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