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教育局:中小學各項減負要求及說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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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guī)范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課業(yè)負擔,9月15日-30日,青島市教育局將委托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通過電話隨訪的形式,開展2015-2015學年度青島市普通中小學課業(yè)負擔監(jiān)測工作。監(jiān)測年級為小學四年級、初中八年級、普通高中二年級。各區(qū)市按照每個年級學生400人抽取樣本。局屬各普通學校、各有關民辦學校按照每個年級學生200人抽取樣本,200人以下的年級學生全部參加。

隨訪內容、有關規(guī)定及說明如下:

監(jiān)測內容國家、省有關要求說明
學生在校
作息時間
1.小學、初中走讀生早上到校時間不早于7:30,上課時間不早于8:00。
2.高中走讀生早上到校時間不早于7:00,上課時間不早于7:30。
3.寄宿制學校學生早上統(tǒng)一起床時間,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習結束時間,初中不晚于21點,高中不晚于22點。
學生在校作息時間指學校統(tǒng)一要求、所有學生應當遵守的作息時間,不包括:學校沒有統(tǒng)一要求而學生個體自愿早到校、早起床、上晚自習等情況。
學生在校
學習時間
走讀生每天在校集體統(tǒng)一學習時間(包括自習)小學不超過6小時,中學不超過8小時。學生在校學習時間指學校統(tǒng)一安排、所有學生應當集體參加的上課、自習等時間,不包括:
1.午餐、午休時間;
2.學生自愿參加的各種社團活動、實踐活動等時間;
3.學生個體自愿在學校自習、活動等時間;
4.放學后托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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