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幼兒園中小學校歷放寒假時間安排
為加強對中小學校寒假期間各項工作的管理指導,確保全市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健康、愉快、安全、文明的假期,現就放寒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放假及開學時間
根據課程計劃安排,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15年2月1日放寒假,高中階段學校2月7日放寒假;下學期3月1日學生報到,3月2日正式上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7月5日放暑假,高中階段學校7月11日放暑假。
二、切實做好工作安排
一是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冬季極端天氣安全應急措施,嚴密關注天氣情況,在出現冬季極端天氣時,要果斷采取停運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或調整作息時間等安全措施,遇到連續(xù)極端惡劣天氣時,學?商崆胺偶倩蜓訒r開學,所缺課程(考試)可在下學期擇期補足,并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是妥善安排寒假生活。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寒假工作安排,要合理適當布置學生假期作業(yè),提倡布置以閱讀、體育鍛煉、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科技創(chuàng)新等形式為主的動手制作類和實踐類作業(yè);開學后,教師對學生的假期作業(yè)要認真批閱、評比、及時反饋;要積極協(xié)調,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動場所以及本地科技館、圖書館、體育館、文化館等公共資源,滿足中小學生假期校外活動需求。放假前,各中小學校要通過家長會、“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及時將開學和放假時間告知學生及其家長,提醒家長安排好學生的假期生活,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監(jiān)護人責任意識,在寒假和春節(jié)期間切實盡到對孩子的監(jiān)護責任。寒假期間,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應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lián)系與溝通,了解并指導家長利用假期加強學生愛學習愛勞動愛祖國、文明禮儀、尊老愛幼、節(jié)儉環(huán)保等方面教育。
三、從嚴規(guī)范辦學行為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中小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減負萬里行”活動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3〕13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校辦學行為的規(guī)定》(湘教發(fā)〔2009〕36號)、《關于停止普通高中學校組織三年級學生節(jié)假日成建制補課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號)等規(guī)定,任何學校和教師均不得在假期中組織上課、補課或變相上課、補課;嚴禁學校在寒假期間出租、出借場地給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復習班、輔導班;嚴禁在職教師參加由社會培訓機構或家長組織的對本校學生的補課;嚴禁在職教師到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或介紹、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辦學機構的各類培訓及補習活動。
四、從細做好安全工作
各地要將學校安全、師生安全擺在首要位置,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督促所轄學校認真做好假期前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對學校校舍、用電、用水、消防、門鎖、鍋爐、燃氣和化學實驗品儲藏等各類設施設備要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改,確保各類設施設備安全。各地各校要切實做好學校假期安全保衛(wèi)工作,切實落實好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在放假前,各學校務必對學生進行一次系統(tǒng)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方面的輔導,特別要加強交通、防火、防盜、防水、防冰凍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注意防止煙花爆竹燃放導致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五、加大督促檢查力度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手段,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廣而告之,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總結,要結合本通知要求,對轄區(qū)內中小學校進行不定期抽查,對公眾舉報信息及時進行暗訪核查、妥處。對違反規(guī)定的中小學校和教師,要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對于無視政策規(guī)定、頂風違紀的學校校長、當事人要從嚴處理。我局將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不定期對學校進行抽查,對檢查發(fā)現存在問題的學校、校長、教師,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追究。
請各縣市區(qū)教育局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所學校,學校負責傳達到每一位師生,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將寒假工作安排情況報我局基礎教育科。聯(lián)系人:譚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