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提工資標準每月最低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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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內容:煙臺底薪最新規(guī)定出爐了,下面是最新消息,希望對您有幫助。

近日,記者從煙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自3月1日起,煙臺市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按兩個檔次分別提高到1600元和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提高到16元和14.5元。

根據規(guī)定,芝罘區(qū)、萊山區(qū)、福山區(qū)、牟平區(qū)、開發(fā)區(qū)、高新區(qū)、萊州市、龍口市、招遠市、蓬萊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500元調整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5元調整為16元;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359元調整為145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3.5元調整為14.5元。

據了解,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非全日制就業(yè)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并且年休假期間視為正常勞動。

上調最低工資,對于高收入群體來說,影響甚微,但對于收入低微的工薪階層來說,這種真金白銀式地提高待遇,確實是一大利好消息,可以緩解一些生活壓力。對于政府而言,此舉措有利于調整產業(yè)結構,企業(yè)發(fā)放工資增加了,生產成本就會增加,這就逼迫企業(yè)向更有技術含量領域轉型;上調還可增加國內消費能力,促進國民經濟向內需增長型轉變。

最低工資不含加班費福利等

“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法律底線,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應發(fā)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毕嚓P負責人介紹說,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zhí)行。

對此,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最低工資里不包含加班費、津貼以及相關福利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fā)標準,包括國家規(guī)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guī)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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