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療保險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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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療保險委托書

保險理賠委托書填寫注意事項:

1.哪些人有權填寫《理賠授權委托書》?

理賠申請人可授權他人代其辦理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哪些人可作為理賠申請人,您可參閱《理賠申請書》的填寫指南。

2.申請人可授權哪些人代辦保險理賠事宜?

您可以授權我公司的保單服務人員(業(yè)務員、保全員)代辦理賠,也可以委托您的律師、親屬、朋友等代辦,但您應當確認被委托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申請人可以授權哪些事項由“受委托人”代辦?

您可以授權“受委托人”代辦“辦理理賠申請及受領退回的申請材料”、“受領理賠決定通知”、“受領續(xù)期核保決定通知”、“受領給付款項并簽字”、“簽訂理賠協(xié)議”等理賠相關事宜。但“受領給付款項并簽字”與“簽訂理賠協(xié)議”兩項授權權能較大,請您謹慎選擇。

根據(jù)中國保監(jiān)會規(guī)定“保險代理業(yè)務人員和保險營銷員不得接受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委托代領保險金”,故如您委托保險業(yè)務員或保全員辦理理賠,請在“受領給付款項并簽字”代理權限項下勾選“不同意”。

4.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申請,是否《理賠申請書》即可由“受委托人”填寫?

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申請,僅為授權他人代辦理賠相關手續(xù),《理賠申請書》仍需由申請人親筆填寫并簽字確認。

5.僅有一個申請人時,應如何填寫《理賠授權委托書》?

僅有一個申請人時,您可只需填寫“委托人1”的相關內容,其他委托人信息不填寫。

6.申請人多于四人時,應如何填寫《理賠授權委托書》?

申請人多于四人時,您可填寫多份《理賠授權委托書》,但請確保“代理權限”內容相同。

保險理賠委托書相關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guī)定:

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百九十六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shù)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四百零一條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委托事務的處理情況。委托合同終止時,受托人應當報告委托事務的結果。

第四百零四條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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