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中小學幼兒園放暑假時間和開學時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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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2015中小學幼兒園放暑假時間和開學時間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單位:

2014學年即將結束,現就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期末及暑期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1.小學:6月24日畢業(yè)考試,6月25日期末考試。

2.初中、職高:6月26日至27日期末考試。

3.普高:7月4日至6日期末考試。

二、放假時間

小學、初中、職高、幼兒園6月30日舉行休業(yè)式后(普高休業(yè)式由學校另行安排),學生開始放暑假。各學校在完成學校統(tǒng)一布置的工作后,教職工于7月11日離校,8月24日回校,8月25日至30日安排師德教育、集體備課及開學前準備等工作。

三、開學時間

下學期8月31日學生報到注冊,9月1日正式上課。為疏緩開學報到時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現象,實行錯時報到。初中、職高學校8月31日上午報到;小學、幼兒園8月31日下午報到。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視情再作分年段錯時報到。

考慮到高中學程安排的需要,普通高中開學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1.認真實施考試評價工作。市教育研修院要制訂并實施全科質量監(jiān)測方案,加強對課程質量監(jiān)測與評價。全市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市教育研修院的統(tǒng)一要求,認真組織期末考試評價工作,認真組織質量分析,研究制訂改進教學工作的措施。

2.強化學校與家庭的聯系。放暑假前,各校要及早制訂家訪工作計劃,認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家訪活動,堅持科學、客觀、公正地報告學生素質發(fā)展水平。

3.切實做好中學畢業(yè)年級的各項工作。全市各中學要認真組織實施中學畢業(yè)典禮,以簡樸隆重的儀式展示階段性教育成果。各中學要及時準確組檔、送檔,認真組織畢業(yè)年級學生參加學業(yè)考試,認真指導學生填報志愿。

4.認真實施“陽光招生”。各中心學校要組織下屬學校對本學區(qū)范圍的小學、初中入學對象(含殘疾兒童)進一步核實,發(fā)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100%入學。全市公辦小學、初中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的精神,實施“陽光招生”,切實維護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各初中要積極配合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做好招生工作,確保完成招生任務。

5.科學安排學生暑假活動。各校要精心指導學生科學、合理地安排暑假生活,及早部署,精心安排。組織學生開展2015學年的“閱讀與文明同行”讀書活動,指導學生認真閱讀活動所推薦的書目,鼓勵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社區(qū)公益活動。嚴禁各校以任何形式組織集體補課、上新課。嚴禁教師違規(guī)辦班、帶生及從事有償家教活動。

6.切實加強暑期安全教育與管理。放假前,各校要對全體師生進行專題安全教育,重點開展交通安全、防溺水的教育,落實“學生安全千萬家”教師家訪活動,并發(fā)放《告家長書》,引導家長及其他監(jiān)護人加強對子女或被監(jiān)護人的教育和管理,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救能力。開展學校消防安全檢查,加強健康知識教育,防控夏季傳染病。組織好學校聯建保安的招聘、培訓工作。各中心校要將暑期安全教育有關意見切實落實到各民辦幼兒園,教育監(jiān)察大隊落實到各民辦學校。

7.完成教師學年度評價工作。根據市教育局《關于重新印發(fā)〈義烏市教職工年度考核辦法〉的通知》(義教人〔2007〕17號)精神,做好教職工學年度考核工作,《學年度考核匯總表》于7月9日前交局人事科。

8.按時完成材料歸檔與提交。完成學年工作總結和學籍檔案以及教育教學業(yè)務檔案整理、歸類、入檔。各單位的學年工作總結和下一學年工作思路于7月10日前送局辦公室。

9.認真做好教職工聘用工作。要求做好受聘人員的考核、未聘人員的處理、缺崗人員的聘用等工作,續(xù)聘人員名單于7月1日前報局人事科。因人員流動、招生計劃的變化、學校撤并造成的師資需求情況變化,應及時與局人事科聯系。

10.加強學校資產管理。要充分利用暑假時間,組織對校舍進行檢查和修繕,做好校園綠化的維護,災害天氣的常態(tài)化預防工作;做好電梯、鍋爐、實驗器材等各類裝備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做好學生代收費、食堂經費等費用的結算、公布、清退工作。

11.切實落實好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各相關學校要高度重視,對照雨污分流、熱水淋浴設施配置、薄弱學校改造、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塑膠跑道建設、電氣線路安全隱患整改、陽光食堂創(chuàng)建、校舍修繕、廁所改造等一般性政府投資及零星工程項目推進任務交辦單,進一步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倒排工程進度表,按照工作要求和時間節(jié)點攻堅破難、積極推進。

12.做好發(fā)展性督導評價有關工作。各單位對照學校三年發(fā)展規(guī)劃,對其中2014學年度工作進行總結與自評,相關材料及時交督導科。

13.完成教師專業(yè)培訓工作的各項要求。做好下半年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培訓項目申報和教師選課工作。落實教師參加各類培訓,確保完成國培、省培任務。對本年度校本研修活動進行中期效果評估,在此基礎上安排好下半年工作。

14.做好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根據“清廉校園”創(chuàng)建進程安排,六、七月為“清廉招生”主題活動月,七、八月為“清廉基建”主題活動月,各校認真按照“清廉校園”實施意見抓好創(chuàng)建工作。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在暑假期間,各校要一如既往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六項禁令”、“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和教育部“嚴禁教師違規(guī)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為的規(guī)定”等各項規(guī)定。教育廣大教職員工不參與、不組織違規(guī)帶生辦班及從事有償家教等違規(guī)行為。切實規(guī)范軍訓等各項收費,嚴格執(zhí)行市教育局于2月下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各級各類學校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抓住關鍵時間點,扎實開展師德師風專項檢查,暢通舉報渠道,確保第一時間能收到家長、社會的反映,第一時間進行調查處理。

15.切實落實暑期值班護校工作。放假期間,每個學校必須安排1名值班領導和不少于1名值班人員,確保上班時間在崗,加強校園巡查,做好上情下達,保持信息暢通,若有突發(fā)情況,必須立即按規(guī)定上報情況。暑假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安排、值班聯系電話等須于7月10日前報局收發(fā)室。局紀工委對各校值班情況作明察暗訪并予通報。

要求各中心校及時將該文件精神傳達至轄區(qū)內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做好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期末及暑期工作檢查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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