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考點分布和考場查詢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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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考考點分布和考場查詢及注意事項

如果上圖不夠直觀這里還有圖表

地鐵還有這些服務喲

為讓參考學子安心出行、順利赴考,在高考期間,本市地鐵列車將提前整備、開啟空調(diào)送涼。

?據(jù)考點分布設置出行導向標識

在南樓、小白樓等地鐵站設置“高考加油站”,為學生提供考試所需的應急文具。根據(jù)以往高考運營經(jīng)驗,地鐵運營公司提示廣大考生及家長,要提前確認考點出行路線,當天要提早出門,建議至少留出1小時的時間余量。候車時要看清列車運行方向,不要“南轅北轍”。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要盡快向車站人員求助,或撥打地鐵服務熱線60286888。

?涼爽車廂緩解考試緊張情緒

夏日炎炎,赴考學子心情焦慮,為舒緩考試的緊張情緒,在線地鐵列車將全天開啟空調(diào),營造涼爽舒適的乘車環(huán)境。

?臨時導向指引考點前進方向

考試期間,總會發(fā)生學子前往不熟悉的考點乘錯車、下錯站的情況,為此,地鐵運營公司的工作人員提前整理了高考考點信息,組織全路網(wǎng)車站員工學習,以便在考試期間能為出行的學子們提供幫助。此外,在臨近考點的車站將提前設置指引標識,為廣大考生、家長指明“前進方向”。

?七個高考加油站領應急文具

根據(jù)考點分布情況,南樓、小白樓、鞍山道、二緯路和營口道、吳家窯、金獅橋這7座車站為“高考加油站”,凡是忘記攜帶或遺失文具的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在客服中心免費領取一套應考文具。華山里、華苑等重點車站將提前準備好單程票,保證考生快速進站乘車。

?票卡出問題,可開邊門放行

地鐵運營應急保障系統(tǒng)隨時待命,各條線路終點站列車保持熱備狀態(tài),隨時待命上線運行。一旦遇惡劣天氣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調(diào)整運營安排,確保人員到崗,行車安全正點。如果考生票卡出現(xiàn)問題,不能及時解決,車站將打開邊門放行,并通知目的車站為其開放綠色通道。

注意事項,再?嗦兩句兒

高考各科考試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時間 日期

6月7日

6月8日

上午9:00?11:30

語 文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下午15:00?17:00

數(shù) 學

外語

(英語筆試15:00?16:40)

考生參加考試的憑證是什么?

“兩證一碼”是考生進入考場的必須憑證,務必妥善保管,以免丟失!皟勺C”是指考生的身份證、考生證,“一碼”是指考試用條形碼。身份證和考生證是考生身份的標識,具有唯一性;考試用條形碼是考生答題卡的標識,考試時,考生須將考試用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的指定位置。

嚴禁帶入考場的物品有哪些?

答:按照教育部和我市規(guī)定,除了“兩證一碼”和2B鉛筆、黑色字跡的墨水筆、無封套橡皮、尺具等必須的考試用品外,考生不能將計算器、涂改液、修正帶、草稿紙等物品帶入考場,尤其不準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考生佩帶的計時用手表,考試時要放在考桌左上角。

不允許攜帶手機參加考試?

手機具有存儲、接收、發(fā)送、查詢信息等功能,成為一些不法分子傳送信息的工具。按照教育部的規(guī)定,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維護考場的秩序,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均禁止考生攜帶手機參加考試。

特別提示考生注意的是,近幾年,總有個別考生誤將手機帶入考場而被取消了考試資格。因此,提示考生盡量不要帶手機,如已將手機帶到考點,要在入場前交給本校帶隊教師保管;如未將手機交給帶隊教師,必須在進入考場前關機并放在考點指定位置。

考生什么時間可以進場?

語文和綜合科目考前25分鐘,即8:35分開始進場;數(shù)學和英語科目考前20分鐘,即14:40分開始進場;小語種科目考前30分鐘,即14:30分開始進場。考生進考點的時間,由各區(qū)縣確定,考生要根據(jù)區(qū)縣和中學的安排,按時到考點。

考生什么時間禁止入場?

各科目開考后15分鐘,考生將不能再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即語文和綜合科目9:15分以后,數(shù)學和英語科目15:15分以后,遲到考生禁止進入考點,如遇有雷雨等天氣,請考生提早出發(fā),以免遲到。

另外,由于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科目有聽力測試,根據(jù)教育部和我市有關規(guī)定,小語種科目考試開始前15分鐘以后,考生就不能再進入考場,因此參加以上語種考試的考生,必須在當天的14:45以前進入考場,千萬不要遲到。

考生什么時間可以交卷?

每科考試結(jié)束前30分鐘后考生才能交卷出場,即語文和綜合科目11:00以后,數(shù)學科目16:30分以后,英語科目16:10分以后,小語種科目16:30分以后,考生可以交卷離場,但不能離開考點,要按照考點的安排到指定地點等待,該科目考試結(jié)束后才能離開。因此,建議考生盡量不要提前交卷,充分利用考試時間,爭取更好的成績。

哪些屬于考試違紀行為?

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如果有以下9種行為的,屬于考試違紀: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jié)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的;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nèi),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未經(jīng)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的;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考試違紀將會被取消當場科目的考試成績,請考生一定注意、避免發(fā)生,共同維護考場的正常秩序,創(chuàng)造良好的考試環(huán)境。

哪些屬于考試作弊行為?

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如果有下列14種行為的,屬于考試作弊:攜帶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nèi)容相關的資料的;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的;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的;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xiàn)大面積考試作弊現(xiàn)象的;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的;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考試作弊其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均無效?荚囘`規(guī)違紀將會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系統(tǒng)》,作為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jù)?忌诳荚嚽岸己炇鹆苏\信考試承諾書,希望考生遵規(guī)守紀,共同維護考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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