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員工生育后,可享受多長時間的生育津貼?
已婚婦女正常生育的,享受98天;晚育的享受113天;
生育時遇有下列情況可增加享受生育津貼天數:
①難產的,增加享受15天(要有醫(yī)院明確“難產”字樣的診斷證明);
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享受15天;
③晚育并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享受50天。
生育津貼是否計征個人所得稅?
問: 前不久, 我發(fā)現我的工資條上, 生育津貼計征了個人所得稅。 我想問問, 生育津貼是否扣繳個人所得稅?
解答: 根據生育保險的相關規(guī)定,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 由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生育保險費, 用于女職工在生育時享受生育醫(yī)療費用報銷、 生育津貼領取,以保證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待遇。 由于生育津貼本身屬于社會保險補貼的性質, 并不是勞動者的工資、 薪金所得, 因此根據規(guī)定, 生育津貼是免征個人所得稅的。
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y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 〔2008〕8號)
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 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y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 補貼, 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