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延長到三年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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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評三年產假:用人單位給不起 勞動者也休不起

法制晚報—— 晚上頻繁起夜,白天按時上班,寶貝只能扔給老人或保姆照看……這是大部分職業(yè)女性產后面臨的現(xiàn)狀。對此,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握奇數(shù)據(jù)系統(tǒng)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幼君建議,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貼或由財政出資保障,以改善幼兒家庭緊張的生活狀況。8月11日《北京晨報》)

3年太久 還是爭取1年吧

辯證地看,延長產假顯然并不是越多越好。比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議的3年產假,就明顯有些過于理想主義了。

一者,3年的產假,用人單位確實“給不起”。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女性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現(xiàn)有的制度下,長達3年的工資,用人單位是負擔不起的。

二者,3年的產假,勞動者其實也“休不起”。經濟、技術等迅猛發(fā)展,一個職業(yè)女性,在家休息了3年,再回單位上班的時候,很難適應崗位與工作要求。工作是勞動和奉獻力量的過程,但事實上也是一個學習與完善自我的過程,3年不工作,這于勞動者學習與完善自我來說,絕對算不上是個好事。

三者,3年的產假可能會加重就業(yè)歧視。盡管就業(yè)歧視違法,但目前因為女性有98天產假等,一些用人單位已經打著各種旗號拒絕女性求職者了。如果產假延長至3年,女性求職者,特別是剛畢業(yè)的、將會面臨結婚生產的女大學生,其找工作的難度恐怕將會更大!

初衷是好相關制度須跟上

將女性產假延長至3年,這個建議的初衷是好的。一般說來,產婦在生育后至少要半年才能恢復到產前的生理心理狀態(tài)。

產婦在生育前后生理和心理狀態(tài)都有很大改變,加上產后要兼顧看護嬰兒和工作重任,壓力太大很容易導致心理疾病的產生,產后抑郁癥的病例正逐年增多。如果能有較長的產后康復期,對產婦的生理康復和心理的調整都會有很大幫助。

我們得承認,無論站在女性的角度、孩子的角度、家庭的角度還是社會的角度,延長女性產假都是有利無害的,可問題是,其他制度都必須跟得上才行。

否則在中國現(xiàn)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下,對于休假3年無異于癡人說夢。有人說,一旦形成法律,女性休假3年期間的福利待遇難題,靠國家支付可以解決,不會太過加重企業(yè)負擔。

但要想讓這一提議變成現(xiàn)實,必須首先做些鋪墊,比如消除就業(yè)性別歧視,比如加強對生育婦女的保障。只有當這些成為現(xiàn)實,延長婦女產假才會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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