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日照中考時間安排
2018年日照中考時間安排情況尚未公布,待公布之后小編會第一時間更新,請參考往年的!
日照2017年中考時間:6月11日至13日
2017年日照中考考試要求
一、報名
(一)報名辦法。2017年4月8日至15日報名。2014級、2015級學生由初中學校登陸“日照市高中段學?荚囌猩浫」ぷ鞣⻊掌脚_”,進行網(wǎng)上報名。往屆生需憑戶籍證明、原初中學籍信息、個人書面申請在就讀學校報名,由區(qū)縣匯總報市教育局審核通過后,學校即可登陸平臺報名。在外地就讀的日照籍初中學生需憑戶籍證明、就讀學校出具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于3月30日前將學籍轉回戶口所在地初中學校,方可報考。
(二)報考科目。
1.2014級學生已參加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的,不得重復報考,需參加其他科目的考試和考查;未參加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的,需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和考查;因休學未參加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需報名隨2015級考試。
2.2015級學生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和生物實驗操作。
3.往屆生及從市外轉入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需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三)下列情況不能報名。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在校生、畢業(yè)生,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且不在校者,休學尚未辦理復學手續(xù)者。
(四)其他事項。各區(qū)縣、學校要于3月31日前更新上傳初二初三學生近期照片,并完成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核對完善工作,與戶籍信息不一致的要予以更正。4月1日至6月26日,市教育局將凍結全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平臺,期間不辦理轉學、休學、更名等變動手續(xù)。
2017年日照中考考查
1.文化課考試。語文、數(shù)學、英語(含聽力測試20分)滿分均為120分,物理(60分)、化學(50分)合卷,思品(60分)、歷史(50分)合卷,地理、生物合卷。全部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實行全市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
為落實《關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日教字〔2015〕113號)精神,今年地理試卷滿分100分,生物滿分100分(其中生物試卷滿分90分、生物實驗操作滿分10分)。初二年級考生的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成績采用等級呈現(xiàn);參加今年高中段招生考試的考生,地理、生物筆試成績按滿分40分折算。
2.音樂、美術考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安排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音樂、美術滿分均為15分。考試范圍見附件1。
3.信息技術考試。采用上機考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按20%計入升學總分)。
4.體育考試。滿分為50分(考試40分,平時10分)。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初三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在兩個學科中各抽考一個實驗,滿分均為10分;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初二年級第二學期,每名考生抽考一個實驗,滿分10分。考試范圍見附件2。
6.綜合實踐活動、地方及學校課程考查。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二)命題依據(jù)。
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年版)。各科考試內容及試卷結構等依據(jù)市教育局印發(fā)的《2017年日照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說明》。
(三)時間安排。
1.信息技術。全市統(tǒng)一于4月26日進行,不安排補考。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2.體育及考查科目。5月份進行,具體時間由各考區(qū)確定。體育考試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3.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5月份,各考區(qū)逐校進行,不安排補考,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4.文化課和音樂、美術。全市統(tǒng)一于6月11日至13日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四)考試安排。
1.考區(qū)劃分。共劃分4個考區(qū),分別為東港考區(qū)(包括東港區(qū)、日照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和山海天旅游度假區(qū),由東港區(qū)組織)、嵐山考區(qū)、莒縣考區(qū)、五蓮考區(qū)。
2.監(jiān)考人員。每個考場配備兩名監(jiān)考人員,每個考點安排適當數(shù)量的機動監(jiān)考人員。當年有子女、直系親屬等參加考試者不得參與考試工作。各考區(qū)要做好監(jiān)考人員培訓工作。
3.考場要求。各考場統(tǒng)一使用信號屏蔽儀、金屬探測儀,嚴防考生利用通信工具作弊。有條件的考區(qū)要統(tǒng)一使用標準化考場,其他考場也要安裝攝像設備進行全程全覆蓋錄像。全部考試結束當天,各考區(qū)要將所有考場的錄像材料連同缺考學生登記表及違紀舞弊考生匯總材料等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4.考試證件。各類考試均使用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模板印制并由各教育主管部門蓋章的學生證和準考證。
5.違紀舞弊處理。為維護考試秩序,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平公正,考試組織機構要對違紀舞弊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程序及時做出處理,并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2017年日照中考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
初中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推進中小學評價和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區(qū)縣、學校要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日照市初中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方案(試行)>的通知》(日教發(fā)〔2008〕37號)要求,認真做好評價工作,評價結果分優(yōu)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其中優(yōu)秀等級所占比例不超過畢業(yè)生數(shù)的30%。要切實加強對評價工作的監(jiān)管,健全工作組織,完善公示制度,確保評價過程規(guī)范,評價結果客觀公正。評價結果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的限定性條件。
各區(qū)縣要將2014級初中學生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結果(DBF格式,包含字段:姓名xm、學籍號xjh、評價等級pjdj)刻盤密封蓋章簽字后于5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盤面上要用油筆寫明區(qū)縣基礎性發(fā)展目標評價結果,有關人員簽名、標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