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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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5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fā)《統(tǒng)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要求按照“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世界一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服務經濟社會發(fā)展為導向,堅持“以一流為目標、以學科為基礎、以績效為杠桿、以改革為動力”的基本原則,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根據《總體方案》,到2020年,我國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到本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總體方案》提出,國家將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差別化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分級支持,每五年一個周期,開始新一輪建設。建設將更加突出績效導向,通過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動態(tài)調整支持力度。不斷完善政府、社會、學校相結合的共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行建設與改革并重,《總體方案》確定了建設一流師資隊伍、培養(yǎng)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提升科學研究水平、傳承創(chuàng)新優(yōu)秀文化、著力推進成果轉化等五項建設任務;明確了加強和改進黨對高校的領導、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實現(xiàn)關鍵環(huán)節(jié)突破、構建社會參與機制、推進國際交流合作等五項改革任務。

《總體方案》要求加強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組織管理,有序推進實施。有關部門要抓緊完善配套政策,高校要科學編制建設方案。對建設方案要開展咨詢論證,動態(tài)監(jiān)測建設過程,及時跟蹤指導并接受社會公眾監(jiān)督。

1995年以來,我國先后實施了“211工程”、“985工程”等一批重點建設項目,一批高水平大學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在國際上產生了廣泛影響,為進一步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今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總體方案》,決定統(tǒng)籌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推動實現(xiàn)我國從高等教育大國到高等教育強國的歷史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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