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民身份證、居住證、臨時居住證核發(fā)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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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提交相關材料: 到成都市公安局辦證中心或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辦證中心進行人像采集 1 帶本人戶口簿遞交到辦證窗口 2 窗口民警對辦證手續(xù)進行審核 3 合格:繳納相應工本費用并領取《領證通知單》 不合格:由主辦人負責告知原因

領取居民身份證:   1 按照取證時間持《領證通知單》到辦理證件地點 2 領取居民身份證

二、成都市居住證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合格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領人; 3、申領人在辦證20個工作日后持《領證通知書》到派出所領取《臨時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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