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教師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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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心理教師要態(tài)度熱情,工作細致、認真。

2、對師生咨詢內容和有關的隱私嚴守秘密。未經(jīng)同意,有關資料不得外借。

3、心理教師要按時到崗接受咨詢者來訪或電話、網(wǎng)絡咨詢,認真、及時進行記錄。

4、保持心理咨詢室室內環(huán)境整潔、優(yōu)美、舒心,定期更新環(huán)境陳設,營造溫馨的空間。

5、做好臺帳及有關材料的存檔工作,及時整理、裝訂成冊。

6、愛護室內各項設備,定期進行檢查,保持正常使用。非咨詢人員不能隨便進入咨詢室,未經(jīng)允許正在咨詢室時不能接待其他人員。

7、遇有嚴重心理問題可能出現(xiàn)事或重大突發(fā)事件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8、心理教師要注意刻苦鉆研專業(yè)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9、充分利用課內、外時間對師生全面開放,提高“心理咨詢室”的開放率和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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